红墙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9-04-3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对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正中
珠江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
正中珠江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所述,2018 年 4 月,红墙股份按照资产收购协议取得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
司、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系
公司”)后续 60%股权,但由于双方的经营理念存在重大差异,红墙股份未能实
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正中珠江在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公司已采取措施:公司已
与朱华雄先生签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后,公司将积极促成协
议的实施,化解协议实施后续可能带来的相关风险。
特此说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