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1.11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 1.11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 人员是指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书、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事项已于 2020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