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9 号”文核准,广东红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22.46 元 。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49,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01,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392,598,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0190405 号”《验资报 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4,447,371.12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7,199,751.44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131,739.0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778,861.5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 第 3 页/共 7 页 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 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中心 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 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226,778,861.58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52900031410205 115,571,074.44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52900137710210 9,954,049.27 募集资金专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19210130293900003 101,253,737.87 募集资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9550880016712600174 已销户 合计 226,778,861.58 注 1: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账号为 9550880016712600174 已在 2018 年 7 月注销。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以下统 称“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 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 形。 第 4 页/共 7 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3.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77.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1.41% 是否已变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向 态日期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河北年产 20 是 10,068.00 2,041.10 2,041.10 100.0% 634.68 不适用 是 万吨外加剂 企业研发中心 2019 年 9 月 是 2,004.00 2,004.00 585.95 2,004.00 1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30 日 收购武汉苏 博、黄冈苏博 是 -2,099.13 0.0% 不适用 是 和湖北苏博三 第 3 页/共 7 页 家标的公司股 权项目 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 是 9,014.00 否 是 减水剂大单体 项目 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高性 是 3,180.00 38.55 38.55 100.0% 否 是 能混凝土外加 剂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993.85 14,993.85 14,993.85 100.0% 不适用 否 暂时闲置募集 否 20,182.35 不适用 否 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39,259.85 39,259.85 -1,513.18 19,077.50 634.68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39,259.85 39,259.85 -1,513.18 19,077.50 634.68 1、除一期工程外,河北项目原拟建设的其他生产线均属于萘系减水剂及脂肪族减水剂,其在京津冀市场 的使用比例已呈现下降趋势,因此,不再按原项目方案进行建设。 2、公司将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变更为广东红墙,占用了原广东项目的设计用地。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时,广东本部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上两个因素导致了如继续开展广东项目, 则需另行购置土地,且会形成产能过剩,导致投资浪费。 3、由于单体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于报告期内终止了广西项目。 4、报告期内,为了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避免投资浪费,同时巩固和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河 第 4 页/共 7 页 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武汉苏博、 黄冈苏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 5、报告期内,由于双方的经营理念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无 法实现与苏博系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双方于 2019 年 4 月签 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 1、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单体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 并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由于产能过剩导 致投资效率低的情形,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 体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目前暂时进行现金管理,转为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公司将积极 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待后续出现良好投资机会时,公司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 本次司本次终止实施“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无异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原“河北 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武汉苏博、黄 冈苏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的交易对价,金额合计 16,204.13 万元。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保荐机构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3、 公司按照资产收购协议于 2018 年 4 月取得苏博系公司后续 60%股权后,由于双方的经营理念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未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双方于 2019 年 4 月签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 朱华雄同意以 9,275.00 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苏博系公司 65%的股权,同时公司无需再按照收购协议约定 向朱华雄支付剩余交易对价。由于无法实现与苏博系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 第 5 页/共 7 页 金的使用安全,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 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公司保荐 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该项目无异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河北项目中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红墙变 更为红墙股份,将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所在地变更为红墙股份所在地,变更后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剂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68.00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004.00 万元,同时鉴于公司生产线 中减水剂的产能已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择机、另行择地开展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 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该项目无异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 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190416 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第 6 页/共 7 页 1、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 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导致资金结余 3,978.22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导致 资金结余 16,204.13 万元。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相关金额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按累计发生额计算。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经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2,677.89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第 7 页/共 7 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广 会 专 字 【 2016 】 G14000190416 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 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相关 金额均按累计发生额计算。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 议案经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相关金额均 按累计发生额计算。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2,677.89 万元(含 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第 3 页/共 7 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2016 年首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 1 13,072.00 12,072.00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及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 2 9,347.00 9,014.00 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3 3,530.00 3,180.0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4,993.85 合计 40,949.00 39,259.85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拟建于河北子 公司的研发中心调整至广东本部建设;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后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了原拟在广西子公司开展的 广西大单体项目,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待明确用途后使用;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使用河北项目及广东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三家苏博系公司各 60%股权的交易对价。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上述投资项目变更均经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项目无异议。经前述变更及项目终止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第 4 页/共 7 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 1 2,041.10 外加剂 2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2,004.0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 3 38.55 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4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5 补充流动资金 14,993.85 合计 39,259.85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第 5 页/共 7 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 定可使用状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目 计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入金额 态日期 化 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 企业研发中 2019 年 9 月 剂及企业研发中心项 2,004.00 585.95 2,004.00 100.00% 不适用 否 心项目 30 日 目 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 河北年产 20 剂及企业研发中心项 2,041.10 2,041.10 100.00% 634.68 不适用 是 万吨外加剂 目 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 暂时闲置募 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 3,978.22 不适用 否 集资金 项目 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 收购武汉苏 剂及企业研发中心项 博、黄冈苏博 目/红墙股份年产 5.5 和湖北苏博 不适用 是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 三家标的公 加剂项目/暂时闲置募 司股权项目 集资金 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 暂时闲置募 博和湖北苏博三家标 16,204.13 不适用 是 集资金 的公司股权项目 第 3 页/共 7 页 合计 24,227.45 585.95 4,045.10 634.68 公司按照资产收购协议于 2018 年 4 月取得苏博系公司后续 60%股权后,由于双方的经 营理念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双方于 2019 年 4 月 签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朱华雄同意以 9,275.00 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苏博系公司 65%的 股权,同时公司无需再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向朱华雄支付剩余交易对价。由于无法实现与苏博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系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该项目无异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 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20 日 第 4 页/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