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0年5 月15日上 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 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7,440,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2001%。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6,737,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2816%。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702,1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18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21%。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7,440,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67,438,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六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刘连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2、选举卢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3、选举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4、选举何元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5、选举范纬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6、选举封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三名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 决情况如下: 12.1、选举廖朝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2、选举师海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3、选举王桂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下两名监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 况如下: 13.1、选举刘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代表;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2、选举关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代表; 同意 56,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1308%;表决结 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汪平斌律师、贝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