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关于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09 号)核准,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4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200,000.00 元。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6,601,500.00 元后汇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2,598,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0190405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778,861.5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1,820,836.44 减:变更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8,599,698.0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第 1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办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红墙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 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中心 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 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0 元。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52900031410205 0.00 2020 年 5 月 19 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52900137710210 0.00 2020 年 5 月 19 日销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19210130293900003 0.00 2020 年 5 月 19 日销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9550880016712600174 0.00 2018 年 7 月 27 日销户 合计 0.0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以下统 第 2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称“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 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 形。 第 3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859.97(注 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937.47(注 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1.41% 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 达到 项目可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末投资 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 可使 实现的 否发生 资总额(1) 入金额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3)= 用状 效益 重大变 效益 更) (2)/(1) 态日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剂 是 10,068.00 2,041.10 2,041.10 100% 362.88 否 是 2019 不适 2、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是 2,004.00 2,004.00 2,004.00 100% 年9月 否 用 30 日 第 1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和湖北苏博三家标的公司股权项目 是 否 是 4、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 是 9,014.00 否 是 5、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是 3,180.00 38.55 38.55 100% 否 是 不适 6、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993.85 14,993.85 14,993.85 100% 否 用 不适 7、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是 22,859.97 22,859.97 100% 否 20,182.35 用 (注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259.85 39,259.85 41,937.47 362.8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9,259.85 39,259.85 41,937.47 362.88 1、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剂项目:除一期工程外,河北项目原拟建设的其他生产线均属于萘系减水剂及脂肪族 减水剂,其在京津冀市场的使用比例已呈现下降趋势,因此,不再按原项目方案进行建设。 2、广东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公司将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变更为广东红 墙,占用了原广东项目的设计用地。同时,广东本部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上两个 因素导致了如继续开展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则需另行购置土 地,且会形成产能过剩,导致投资浪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3、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由于大单体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 化,公司终止了广西项目。 4、苏博系公司收购项目:为了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避免投资浪费,同时巩固和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 将“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武汉苏博、黄冈苏 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由于双方的经营理念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 第 2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策,无法实现与苏博系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双方于 2019 年 4 月签 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 1、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单体行 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并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由于产能过剩导致投资效率低的情形,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广西红墙新材料有 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目前暂时进行现金管理,转为定期存款或结构性 存款等方式存放。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司本次终止实施“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 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无异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 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原“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武汉苏博、黄冈苏 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的交易对价,金额合计 16,204.13 万元。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3、收购苏博系公司项目: 公司按照资产收购协议于 2018 年 4 月取得苏博系公司后续 60%股权后,由于双方的 经营理念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由于无法实现与苏博系公司的协同 第 3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 收购募投项目。双方于 2019 年 4 月签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朱华雄同意以 9,275.00 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苏 博系公司 65%的股权,同时公司无需再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向朱华雄支付剩余交易对价。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该项目无异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河北项目中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红墙变更为红墙股份,将实 施地点由河北红墙所在地变更为红墙股份所在地,变更后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068.00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004.00 万元,同时鉴于公司生产线中外加剂的产能已基本能满足市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需求,公司拟择机、另行择地开展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广东项目后 续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第 4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 2016 】G14000190416 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 体项目”,导致资金结余 3,978.22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导致资金结余 16,204.13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 1:变更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 注 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1,937.47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万元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2,677.62 万元。 第 5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 经 广 东 正 中珠 江 会计 师 事 务所 ( 特殊 普 通 合伙 ) 出具 “ 广 会专 字 【 2016 】 G14000190416 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 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相关金额均按累 计发生额计算。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经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拟将募集资金中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第 1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2016 年首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 1 13,072.00 12,072.00 凝土外加剂及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 2 9,347.00 9,014.00 水剂大单体项目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 3 3,530.00 3,180.00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4,993.85 合计 40,949.00 39,259.85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拟建于河北子 公司的研发中心调整至广东本部建设;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后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了原拟在广西子公司开展的 广西大单体项目,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待明确用途后使用;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使用河北项目及广东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三家苏博系公司各 60%股权的交易对价;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 第 2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投资项目变更均经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项目无异议。 经前述变更及项目终止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 2,041.10 2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2,004.0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 3 38.55 剂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4,993.85 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859.97(注 1) 合计 41,937.47(注 2) 注 1: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 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 41,937.47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万元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2,677.62 万元。 第 3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达 对应的原承诺项 拟投入募集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 到预计 目 资金总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 额 (2) (3)=(2)/(1) 效益 (1) 期 变化 河北年产 20 万 2019 年 9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吨外加剂及企业 2,004.00 2,004.00 100.00%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研发中心项目 河北年产 20 万 河北年产 20 万吨外加剂 吨外加剂及企业 2,041.10 2,041.10 100.00% 362.88 否 否 研发中心项目 广西红墙年产 3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万吨聚羧酸减水 3,978.22 不适用 不适用 剂大单体项目 河北年产 20 万 吨外加剂、红墙 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和湖北苏博三家标 股份年产 5.5 万 16,204.13 否 是 的公司股权项目 吨高性能混凝土 外加剂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和广西 第 1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终止后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 终止收购苏博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6,204.13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暂时闲置募集资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及银行理财收 22,859.97 22,859.97 22,859.97 100.00% 不适用 否 益和利息 合计 22,859.97 26,905.07 362.88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保障公司产品稳步拓 展下游市场,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经营效益。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终 止该项目无异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第 2 页/共 9 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第 1 页/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