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06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4,082,921.5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408,292.16 元,
加年初 未分配 利润 359,119,935.54 元, 减去 2020 年半 年度支 付普 通股利
28,099,672.20 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资本公积减少至
370,177,758.65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424,708,380.64 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已
进行现金红利分派,结合公司重大投资计划以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为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和项
目建设的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
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监
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已进行现金红利分派,结合公司重大投资计
划以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
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已进行现金红利分
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 2020 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