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红墙股 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关于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09 号)核准, 红墙股份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4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2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 56,601,5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92,598,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01904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6,778,861.5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 1,820,836.44 减: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8,599,698.0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 已完成销户手续办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公司 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红墙”)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增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0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备注 752900031410205 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52900137710210 0.00 已销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219210130293900003 0.00 已销户 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 9550880016712600174 0.00 已销户 支行 合计 0.00 公司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 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红墙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190416 号《关 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报告》鉴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增加存储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 司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 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相关金额均按累计发生额计算。 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0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序 是否 委托方 受托方 金额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到期 红墙 浦发 保本浮动 1 5,000 结构性存款 2020.1.8 2020.3.27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红墙 招商 保本浮动 2 6,500 结构性存款 2020.1.7 2020.3.27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红墙 兴业 保本浮动 3 4,100 结构性存款 2020.1.7 2020.3.27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红墙 兴业 智能通知存 保本浮动 4 2,000 2020.1.7 2020.3.27 是 股份 银行 款 收益型 红墙 建设 单位通知存 保本浮动 5 2,000 2020.1.8 2020.4.7 是 股份 银行 款 收益型 红墙 民生 保本浮动 6 2,000 结构性存款 2020.1.8 2020.2.18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河北 招商 保本浮动 7 900 结构性存款 2020.2.17 2020.3.18 是 红墙 银行 收益型 红墙 民生 保本浮动 8 2,000 结构性存款 2020.2.26 2020.3.11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红墙 招商 保本浮动 9 5,600 结构性存款 2020.4.20 2020.5.15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河北 招商 保本浮动 10 900 结构性存款 2020.4.20 2020.5.15 是 红墙 银行 收益型 红墙 兴业 保本浮动 11 6,000 结构性存款 2020.4.20 2020.5.14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红墙 浦发 保本浮动 12 10,100 结构性存款 2020.4.22 2020.5.14 是 股份 银行 收益型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红墙股份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红墙 股份 2016 年首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实施主体 投资额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简 1 13,072.00 12,072.00 河北红墙 称“河北项目”)及企业研发中 心项目 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广西红墙新材料 2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 9,347.00 9,014.00 有限公司(简称 (简称“广西项目”) “广西红墙”)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 3,530.00 3,180.00 红墙股份 剂项目(简称“广东项目”) 红墙股份及各子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4,993.85 公司 合计 40,949.00 39,259.85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概算,河北项目及企业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为 13,072.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2,072.00 万元),其中,河北项目总投资为 11,068.00 万元(含使用自筹资金购买土地款 1,000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总投资为 2,004.00 万元。 (二)2020 年之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议案》,将原由河北红墙作为实施主体的企业研发中心项目调整为由红墙股份负 责实施,并将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所在地变更为红墙股份所在地。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了原拟由广西红墙作为实施主体 开展的广西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待明确用途后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河北项目及广东项目后续投资,并同意公司使用河北项目及广东项 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目剩余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武汉苏博新型建材有限 公司(简称“武汉苏博”)、黄冈苏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黄冈苏博”)及 湖北苏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苏博”)各 60%股权的交易对价。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终止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及湖北苏博(统称“苏博系公司”)各 60%股权。 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收购苏博系公司第一期对价 2,099.13 万元转回募集资金 专户中存储及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前述变更及终止后的基 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调整 募集资金实 项目 实施主体 号 后投资总额 际使用金额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 1 2,041.10 2,041.10 河北红墙 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 2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2,004.00 2,004.00 红墙股份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3 38.55 38.55 红墙股份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4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注 20,182.35 - 待明确 红墙股份及 5 补充流动资金 14,993.85 14,993.85 各子公司 合计 39,259.85 19,077.50 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包括河北项目投资额调整后的节余资金 8,026.90 万 元、广东项目投资额调整后的节余资金 3,141.45 万元以及广西项目终止后的节余资金 9,014.00 万元。 (三)2020 年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幵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 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625.6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经前述变更及项目终止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 1 2,041.10 外加剂项目 2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2,004.0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 3 38.55 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4,993.85 5 变更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859.97 合计 41,937.47 注 1:变更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 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 41,937.47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39,259.85 万元和利息收入 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2,677.62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红墙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 0500068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红墙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红墙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红墙股份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 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红墙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859.97(注 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82.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937.47(注 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1.41% 是否已 项目达到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调整后投资 预定可使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目(含 承诺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投向 总额(1) 用状态日 重大变化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3)=(2)/(1) 效益 效益 期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高 是 10,068.00 2,041.10 2,041.10 100% 362.88 否 是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2019 年 9 2、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是 2,004.00 2,004.00 2,004.00 100%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3、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 博和湖北苏博三家标的公 是 否 是 司股权项目 4、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 是 9,014.00 否 是 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 5、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 是 3,180.00 38.55 38.55 100% 否 是 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6、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993.85 14,993.85 14,993.85 100% 不适用 否 7、变更用途永久补充流动 是 20,182.35 22,859.97(注 1) 22,859.97 113.27% 不适用 否 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259.85 39,259.85 22,859.97 41,937.47 362.8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9,259.85 39,259.85 22,859.97 41,937.47 362.88 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除一期工程外,河北项目原拟建设的其他生产线均属于萘系减水剂及脂肪族减水剂,其在京津 冀市场的使用比例已呈现下降趋势,因此,不再按原项目方案进行建设。 2、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公司将企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变更为红墙股份,占用了原广东项目的设计用 地。同时,广东本部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以上两个因素导致了如继续开展广东项目则需另行购置土地,且会形成产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过剩,导致投资浪费,因此,不再按原项目方案进行建设。 益的情况和原因 3、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由于大单体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终止了广西项目。 4、收购苏博系公司项目:为了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避免投资浪费,同时巩固和提高红墙股份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河北项目及广东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收购后,由于双方经营理念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 能实际控制苏博系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无法实现与苏博系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双方于 2019 年 4 月签订《股权收购终止协议》,终止苏博收购募投项目。 1、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由于单体行业的内外环境及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并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和未来发 展战略、经营目标,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由于产能过剩导致投资效率低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广西项目,相关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 转为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该项目无异议。 2、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和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的情况说明 使用原河北项目及广东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同用于支付购买苏博系公司各 60%股权的交易对价,金额合计 16,204.13 万元。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3、收购苏博系公司项目:公司取得苏博系公司后续 60%股权后,由于无法实现与苏博系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了化解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使 用安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博系公司收购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该项目无异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企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红墙变更为红墙股份,将实施地点由河北红墙所在地变更为红墙股份 所在地,变更后河北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点变更情况 10,068.00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004.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811,095.49 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入及置换情况 的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190416 号《关 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终止实施广西项目,导致资金结余 3,978.22 万元。 余的金额及原因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及《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收购苏博系公司项目,导致资金结余 16,204.13 万元。 1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变更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22,859.97 万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82.35 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 2,677.62 万元。 注 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1,937.47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总额 39,259.85 万元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2,677.62 万元。 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目拟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募集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额 (2) (3)=(2)/(1) 总额(1) 变化 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高 企业研发中心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 2,004.00 2,004.00 100.00% 2019 年 9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项目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河北红墙年产 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高 20 万吨高性能 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 2,041.10 2,041.10 100.00% 362.88 否 否 混凝土外加剂 企业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 暂时闲置募集 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 3,978.22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酸减水剂大单体项目 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红 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高性 收购武汉苏博、 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剩余 黄冈苏博及湖 募集资金和广西红墙年产 16,204.13 否 是 北苏博各 60%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 股权项目 体项目终止后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 终止收购武汉苏博、黄冈 暂时闲置募集 苏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 16,204.13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权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银行 22,859.97 22,859.97 22,859.97 100.00% 不适用 否 资金 理财收益和利息 1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合计 22,859.97 26,905.07 362.88 1、河北红墙年产 2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企业研发中心项目、广西红墙年产 3 万吨聚羧酸减水剂大单体 项目、红墙股份年产 5.5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收购武汉苏博、黄冈苏博及湖北苏博各 60%股权项目的变 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保障公司产品稳步拓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展下游市场,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 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虎 邵青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