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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绿色环保涂料项目并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2021-06-26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及绿色环保涂料项目

                        并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红
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红墙”、“乙方”)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与
渭北煤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甲方”)签署了《投资
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概算约 2.2 亿元。本次拟投资
项目总额为计划投资金额,后续公司可能会根据资金筹集情况、土地购置情况、
扶持政策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存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
的风险,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
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
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协议关于项目总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等条款均为预估数值,并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生产经营不
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长期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与渭北煤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入园协议书》,明确了双
方就陕西红墙在陕西省渭南市渭北煤化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合作意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渭北煤化工业园区管理委
员会签订<入园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经公司与管委会进一步协商、项目可行性的论证分析,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为
年产 30 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及 6 万吨绿色环保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2.2 亿元。
    2、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金额范围内参加土地“招、
拍、挂”工作等相关后续的具体实施事宜。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渭北煤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事项具体内容
    甲方:渭北煤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投资建设项目:新建年产 30 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及 6 万吨绿色环保
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总投资 2.2 亿元。
    2、项目用地
    (1)项目地址位于渭北煤化工业园区,占地约 45 亩,项目用地依法采用招
标、拍卖、挂牌方式受让。
    (2)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土地款总额捌佰壹拾万元(45 亩×180,000 元
=8,100,000),乙方已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土地款订金伍佰捌拾伍万元整
(5,850,000 元),若甲方未在承诺期限前完成土地申报手续,订金退还给乙
方,该订金在未来申报土地时转为土地款;剩余款项贰佰贰拾伍万元整
(2,250,000 元)在申报土地手续前一次性交付。
    (3)双方同意乙方可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项目建设的筹备工作。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享受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的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无论人员
调整、城市规划变更等因素,都保证政策的连续性。
    (2)甲方承诺自本投资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完成乙方企业用地“招、拍、
挂”出让程序并协助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甲方承诺为乙方项目建设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应协助协调处理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后期生产过程中所涉
民事纠纷。
    (5)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后,甲方协助乙方在省、市、县办理各项登记、注
册、立项、海关、税务、环评、安评、消防、稳评、土地等手续。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在取得环评手续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在 12 个月内完成一期工
程建设并投产。
    (2)乙方保证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 300 万元以上。审计后低于此标准,
甲方有进一步追索权。
    (3)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20 日签订入园协议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全部工程
建设。
    (4)企业开始建设至建成投产期间,第一年投入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
第二年投入不低于 7000 万元人民币,第三年投入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5)达产达效后,企业年税收不低于 560 万元人民币,保证亩均产值不低
于 250 万元人民币。
    (6)除发生自然的不可抗力外,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关部门有权无偿
收回项目土地使用权。
    (6.1)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费,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支付达 15 日;
    (6.2)在项目土地上超过两年不进行投资建设。
    5、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因单方面原因撤资,视为乙方
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停止企业后期项目资金申请及协
议其它条款的承诺,乙方前期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若甲方未能协助乙方完成土地招、拍、挂流程并使乙方取得土地证的
视为违约,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支付全部的费用,未能为乙方提供相应
服务,应对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6、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协议。
    (3)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调整导致该协议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时,
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
    (4)由于项目环评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5)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签署的框架性协议《入
园协议书》自动终止,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渭北煤化工业园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东与山西、河南毗邻,西与西安、咸
阳相接,南依秦岭与商洛为界,北靠黄龙山、乔山与延安、铜川接壤;是陕西省
政府规划建设的关中三大化工发展基地之一、陕西省第一批重点化工园、《关中
-天水经济发展规划》煤化工产业发展重点园区。
    公司本次在渭北煤化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将有效提高公司高性能混凝土外
加剂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强化公司在西北地区的市场布局,进一步深化公司全
国市场布局的进程,有利于扩大公司在西北地区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积极开
展绿色环保涂料新业务,拓展公司业务种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此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管委会形成依
赖。本项目的实施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项目用地购置尚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拍、挂”出让程序,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涉及环保、规划、施工许可、安评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
关主管部门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
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以上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