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公
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担保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并能得到有效
的控制,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廖朝理 师海霞 王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