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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9:25,
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
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5 人,代表股份 96,652,1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6.3486%。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6,642,8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3441%。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2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4%。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2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27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44%。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642,9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5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贝蕾律师、陶衹霖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