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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
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
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海林,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证券从业
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以武,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证券
从业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龚静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
具备证券从业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兵和项目合伙人韩振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梓豪
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胡海林、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以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龚静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
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
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