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此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在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以 2022 年 7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5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94.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9.00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