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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17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
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1.00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
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2月13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2-6113901。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增成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电子邮箱:public@redwall.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
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
墙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四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
   1.00      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应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 2023 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