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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8,395,917.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89,945,884.14元,基本每股收益0.43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2,006,021,327.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16,344,729.49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89,945,884.14 元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6,003,672.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43,733,279.75 元,减去 2022 年度支付
普通股利 20,853,326.2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806,822,165.32 元。
    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60,036,723.7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6,003,672.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01,951,034.92 元,减去 2022 年度
支付普通股利 20,853,326.2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535,130,760.07 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08,950,5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 20,895,056.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
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