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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告2016-10-25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6-015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
泰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
协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
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惠州市亚泰高科设计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亚泰高科”)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1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99
元, 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6,754.4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200.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瑞华”)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2016]第 4832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16年9月
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4,706.08万元。

       三、本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拟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
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
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权投资、
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
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
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银行产品的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
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
泰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惠州亚泰高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在不影响
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