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国际: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2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9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6 日
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群楼四楼会议室
二、此次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2017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提案六:关于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贾和亭先生、刘书锦先生、张建伟先生、高刚先生将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由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 √
报告》的议案;
2.00 提案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 √
报告》的议案
3.00 提案三: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 √
摘要》的议案
4.00 提案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 √
预案》的议案
5.00 提案五: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
2017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00 提案六:关于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 √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相关事项说明
1.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 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
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颖、梁林吉
联系电话:0755-38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群楼四楼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需自行承担。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亚泰国际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详见下示例表。
备注 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
1.00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提案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
2.00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提案三: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
3.01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提案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
提案五: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5.00
决算、2017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提案六:关于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7
6.0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如果本股东未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 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7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亚
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