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7-04-22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
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监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
出具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
见: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