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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7-12-30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提请董事会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
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 贾和亭、刘书锦、高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