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国际: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2018-02-08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
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之公司全体董事签章页)
郑 忠 邱小维
KEN WEIJIAN HU 贾和亭
(胡伟坚)
刘书锦 高 刚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之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章页)
郑 忠 邱小维 KEN WEIJIAN HU
(胡伟坚)
梁颂镛 林 铮 刘春东
李胜林 蔡彭华 黄丽文
唐 旭 林 霖 刘云贵 王小颖
沈 坤 FU CHUN
(傅 淳)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