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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711 号)核准,于 2016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目前尚处于该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聘请中天国富
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并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与中天国富签订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与《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协议》,
由中天国富具体负责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发行的债
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的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
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公
司与国泰君安签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相关约定,在持续督
导期内,如因公司再次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将自行终止。因此,国泰君安未完成的持续督
导工作将由中天国富继续完成。中天国富已指派陈佳先生、陈东阳先生担任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承续上任保荐
人的起始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9 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简介及保荐代表人陈佳先
生、陈东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
1、中天国富简介
    公司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
商业(北)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注册资本: 328017.18 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一)证券承销与保荐;(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是由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的证券公司,注册地为贵州省贵阳市。2016 年 9 月,一支国内大型券商高管
团队加入中天国富,公司业务能力与服务理念全面得到升级。截止到 2017 年末,
中天国富已设立上海、北京、深圳、贵州、广东、湖南、山东、云南、四川、湖
北、吉林、浙江、江苏、安徽、内蒙古、河南、宁波等 17 家分公司,计划在未
来三年完成 30 家分公司的建设,实现全国范围布局。


2、陈佳先生、陈东阳先生简历
    陈佳先生,保荐代表人,2007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陈东阳先生,保荐代表人。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和招商证券,保
荐与参与的项目包括赫达股份 IPO、日科化学 IPO、西陇化工 IPO、金城医药 IPO、
东旭光电资产重组、沈阳机床非公开发行、安佑生物 IPO 等,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