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8-04-10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
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监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
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
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
见: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支付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价格公允合理,同意
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独立董事签字:贾和亭、靳庆军、刘书锦、高刚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