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下午 15:00—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裙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2人,合计持有股份 128,61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000万股的71.4549%。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 128,61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5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 表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38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387,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贾和亭先生、刘书锦先生、高刚先生及 原独立董事张建伟先生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已于2018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郭晓丹、石璁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