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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07-0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深圳市亚泰国际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国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亚泰国际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1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
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 4,5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2,9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54.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00.6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20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及募集资金监
管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25,298.07                 24,124.52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54.00                  4,654.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96.20                  2,096.20
  4      补充装饰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        35,026.60                 25,325.88
                   合计                      67,074.87                 56,200.60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依据公司的业务分布情况,并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旅游规划以及区域市场投资热点,确定公司营销布局。该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
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国
家“抑制三公消费”政策的影响,公司的一级营销网络建设工作已完成,但是二
级营销网络建设受到当地及周边地区基础建设投资减少及国内房地产行业的周
期性影响,二级营销网络建设进展有所延缓。
       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建设公司现代化机房、建立计算机网络基础,配备各类终
端设备、软硬件系统,使其具有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特点。并以业务为核
心、需求为导向,建立办公自动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
经营管理、设计管理等相关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自由交换和共享。由于信息化
的建设需要进行数据库的建立以及统一规划设计数据库,与此同时,内部办公系
统的优化需要对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市
场管理系统、设计研发管理系统、危机管理系统做基础数据采集与分析,需要较
长的时间,致使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
       因此,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
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投资项目
                                    状态日期                 状态时间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8 年 9 月 8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18 年 9 月 8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后,可以更快速、准确地获取市场信息,及时把
握市场商机,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因受到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波
动以及国家“抑制三公消费”政策的影响,虽然公司的一级营销网络建设工作已
完成,但是二级营销网络建设进度受当地及周边地区基础建设投资减少及国内房
地产行业的周期性影响而所有延缓。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公
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时间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地降低管理费用,节省时间,提高工
作效率。由于信息化的建设需要进行数据库的建立以及统一规划设计数据库,与
此同时,内部办公系统的优化需要对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生产
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
经营管理系统、市场管理系统、设计研发管理系统、危机管理系统做基础数据采
集与分析,需要较长的时间,致使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为了确保
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时
间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
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
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议事项符合相
关规定。
    2、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
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
生变化,仅因受到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变化及基础建设投资规模下降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此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
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