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18-08-17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亚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1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 4,5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2,9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54.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00.6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20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及募集资金监管
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
  1      创意设计中心项目                             25,298.07           24,124.52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54.00         4,654.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96.20         2,096.20

  4      补充装饰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                 35,026.60           25,325.88

                          合   计                     67,074.87           56,200.60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
是通过充分发挥亚泰国际现有的资源优势,打造精干、高效的公司营销团队,建
立和进一步完善现有营销网络,扩建营销网点,巩固公司在建筑装饰行业的优势
地位。
      变更前,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布点城市,如下图示:

      营销网络                  布点城市                  城市个数        备注
  战略营销中心     深圳                                      1         营销总部职能
区域性营销终端     北京、广州、重庆、上海                    4        一级营销分公司
                   兰州、青岛、漳州、昆明、成都、海
重点城市营销终端                                             11       二级营销分公司
                   南、沈阳、西安、南京、武汉、厦门

      公司的一级营销网络建设工作已完成,二级营销网络建设受当地及周边地区
基础建设投资减少及国内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影响,建设进展有所延缓。目前已
完成兰州、青岛、漳州、昆明、成都、海南、西安二级营销分公司的设置,而沈
阳、南京、武汉、厦门尚未设立二级营销分公司。

      公司拟将位于漳州的二级营销分公司注销,对应的已购置资产将用于在郑州
设立营销终端;拟将原计划设置于沈阳的二级营销分公司变更为在苏州设立二级
营销分公司。

      变更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布点城市,如下图示:

      营销网络                  布点城市                   城市个数        备注
  战略营销中心     深圳                                          1     营销总部职能

区域性营销终端     北京、广州、重庆、上海                        4    一级营销分公司

                   兰州、青岛、郑州、昆明、成都、海南、
重点城市营销终端                                              11      二级营销分公司
                   苏州、西安、南京、武汉、厦门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主要原因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依据公司的业务分布情况,并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旅游规划以及区域市场投资热点,确定公司营销网络的布局。该募投项目在前期
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房地产行业的周期性波动
以及国家“抑制三公消费”政策的影响,公司的一级营销网络建设工作已完成,
但是二级营销网络建设受到当地及周边地区基础建设投资减少及国内房地产行
业的周期性影响,二级营销网络建设进展有所延缓。
    漳州主要打造中国“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生态竞争力位居福建前列,但
由于公司拟于附近的城市厦门设立分公司,考虑地缘因素及城市之间的距离,因
此撤销漳州的分公司,集中精力建设好厦门分公司。
    沈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期是东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我国以
装备制造业为主的重工业生产基地,但是,公司通过历年承接订单的辐射范围来
看,北京地区可以很好的覆盖东北地区的订单承接,且北京作为区域性营销终端,
其覆盖能力较广。
    公司根据对未来三年基础建设领域投资方、业主方的重点发展区域及拟开工
项目统计、分析后发现,郑州、苏州等地的基础投资项目正在逐步加大,市场业
务承接的机会及洽谈合作的频率在逐年上升。为此,公司拟将位于漳州、沈阳的
二级营销网络的布点城市,变更为在郑州、苏州设立二级营销布点城市。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本次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议事项符
合相关规定。
    2. 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
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
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
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因受到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变化及基础建设投资规模下
降影响,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此同时,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宜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
模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