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9-02-28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
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
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
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高刚、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