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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7-16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4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8,000 万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 904 万元及相关协议约定的其他发行费用
341.8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754.2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亚泰国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3000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后,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佛山市南海和华希尔顿逸林酒店装修工程       11,851.41              9,679.46
 2      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装修工程                 21,343.51             21,295.30
 3      遵义喜来登酒店装饰工程项目                 17,064.28             17,025.24
                     合计                          50,259.19             48,000.00

注:合计数据尾数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6,666.23 万元。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47,633,009.8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网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
等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
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
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
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的决定,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
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