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泰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0-03-17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证监会颁布
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
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低
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
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股权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3 月 16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高刚、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靳庆军                         高刚




           章顺文                     陈燕燕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