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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中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3-16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
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
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自有
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签字: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