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郑中设计: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0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
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监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
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能够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现以前期
间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
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
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
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运营水平。有
利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