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15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
(含税),送0股转增0股。
2、自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10股派2.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
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2******31 郭秀梅
2 00******25 张宗涛
3 01******92 彭楠
4 02******40 陈守峰
5 02******73 杨成松
6 01******15 蒋福财
7 02******00 朱玉光
8 01******28 廖晓强
9 02******27 陈俊贤
10 02******15 董建军
11 02******91 符修湖
12 02******66 高来红
13 02******81 郭显良
14 02******58 何名奕
15 02******50 胡锦敏
16 02******09 李炳锐
17 01******21 梁鹏
18 02******30 林松
19 02******37 刘辉兴
20 02******90 刘卫清
21 02******76 吕莉
22 01******80 谭承鹏
23 02******73 田文凯
24 02******48 杨群
25 02******31 姚筠
26 02******61 赵继功
27 02******69 周绍辉
28 02******21 李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05月26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柳
咨询电话:0755-26728166
传真电话:0755-294257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