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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公告2017-06-28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收益权转让及
                             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畅科技”)于近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票的收益权进行了转让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与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成集团”)签署了编号为“DX-山证-郑州锐创-005-02号”的《河南龙成集
团有限公司与郭秀梅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 以下简称“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
约定郭秀梅将其合法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票的股票收益权转让给龙成集团。具体
合同情况如下:
   1、合同当事人
   (1)甲方(转让方):郭秀梅
        身份证号码:41292319********27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8楼、9楼
   (2)乙方(受让方):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书成
        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峡县仲景大道63号
   2、转让标的
   合同签署之日郭秀梅合法持有的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2813)限售流通股
票的股票收益权。每一股标的股票对应一份标的股票收益权。如在本合同生效日
至龙成集团支付转让价款之日期间,郭秀梅基于对标的股票的所有权因送股、配
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获得派生股票的,则派生股票的股票收益权一并转让,
且龙成集团无须就派生股票的股票收益权另行支付转让价款。
    3、标的股票收益权转让数量:38,000,000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7年6
月23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7年0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二、龙成集团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了编
号为“DX-山证-郑州锐创-005-01号”的《山西证券-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
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龙成集团拟将从郭秀梅处合法受让的全部股票收益权
转让给山西证券。具体合同情况如下:
    1、合同当事人
    (1)转让方及回购方: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书成
         住所:河南省西峡县仲景大道63号
    (2)受让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山西证券锐创5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转让标的
    合同签署之日龙成集团所有合法受让郭秀梅持有的路畅科技(股票代码:
002813)限售流通股票的股票收益权。每一股标的股票对应一份标的股票收益权。
如在合同生效日至山西证券支付转让价款之日期间,龙成集团保证其自郭秀梅处
受让的股票收益权对应的标的股票因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获得派
生股票的,则派生股票的股票收益权一并转让给山西证券,且山西证券无须就所
受让的派生股票的股票收益权另行支付转让价款。
    3、股票收益权回购
    龙成集团应于转让日起满60个月之日,从山西证券处回购在合同项下转让的
全部股票收益权。如出现合同约定的提前回购情形,山西证券有权要求龙成集团
提前回购合同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收益权。
    三、郭秀梅与山西证券签署了编号为“DX-山证-郑州锐创-005-04号”的《山
西证券-郭秀梅可交换股票换股协议》。山西证券发起设立“山西证券锐创5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并于龙成集团签订了编号为《股票收
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以资管计划项下的委托资金购买龙成集团所有合法受
让郭秀梅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票的全部股票收益权,且龙成集团根据《股票收
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在约定时间按照约定金额支付上诉股票收益权回购价
款。具体合同情况如下:
   1、合同当事人
   (1)出质方:郭秀梅
        身份证号码:41292319********27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8楼、9楼
   (2)资管计划管理人、投资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山西证券锐
        创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换股期限
    自山西证券向龙成集团支付转让价款之日满54个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至
回购期限届满时止为换股期。如到期日前由于特别原因不能办理换股事宜,则顺
延3个月或直至可实施换股之日办理。


    四、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郭秀梅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业务是基于其个人需
求,郭秀梅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关于本次股票收益权转让、回购及换股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与郭秀梅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
   2、《山西证券-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3、《山西证券-郭秀梅可交换股票换股协议》;
    4、《郭秀梅股票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