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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收益权转让回购及股票质押的补充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收益权转让回
                   购及股票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畅科技”)于近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的通知,获悉郭秀梅、河南龙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成集团”)就其收益权转让回购及股票质押事宜与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了补充协议。郭秀梅收益权转
让回购及股票质押事宜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合并披露了《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收益权转让回购及股票质押的补充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7)。现对郭秀梅、龙成集团与山西证券之间签订的补充协议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龙成集团与山西证券针对已签署的编号为“DX-山证-郑州锐创-005-01
号”的《山西证券-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
称“原合同”)签订了补充合同《山西证券-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转
让及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DX-山证-郑州锐创-005-01 号补 01),对原
合同第四条“股票收益权回购”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如下:
   1、回购期限
   (1)甲方(龙成集团)应于转让日起满 54 个月之日(即 2021 年 12 月 26
日)支付回购款本金人民币 1 亿元及相应利息,并于其后连续 5 个月的每月 26
日(遇节假日顺延)支付回购款本金人民币 1 亿元及相应利息。上述每次支付的
回购本金人民币 1 亿元统称分步回购款本金,相应的支付日统称分步回购日;
   (2)甲方(龙成集团)应于转让日起满 60 个月之日(“回购日”),从乙方(山
西证券)处回购在本合同项下转让的剩余全部股票收益权;
   (3)如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回购情形时,乙方(山西证券)有权要求甲方
(龙成集团)提前回购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收益权,此时本合同的回购日
调整为乙方(山西证券)发出书面回购通知所载明的日期。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与山西证券针对已签署的编号为“DX-
山证-郑州锐创-005-03 号”的《股票质押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签署了
补充合同《股票质押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编号:DX-山证-郑州锐创-005-03 号-
补 01),对原合同第 5.2 条补充修改如下:自标的股票办妥质押之日起至主合同
项下转让日起满 54 个月之日期间,在出质股票总市值>转让价款及当期债务人应
付其他款项×140%时,出质人(郭秀梅)有权向质权人(山西证券)申请解除部
分已出质股票的质押登记,但应以已出质股票质押登记部分解除后出质股票总市
值≥转让价款及当期债务人应付其他款项×140%为限。债权人应在收到债务人的
书面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配合出质人解除部分出质股票质押登记。主合同项下转
让日起满 54 个月之日至出质人担保期限结束期间, 若出质股票总市值>剩余转
让价款及当期债务人应付其他款项×140%时,出质人无权向质权人申请解除部分
已出质股票的质押登记。


    三、郭秀梅与山西证券针对已签署的编号为“DX-山证-郑州锐创-005-04 号”
的《山西证券-郭秀梅可交换股票换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签订了补充
协议《山西证券-郭秀梅可交换股票换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编号:DX-山证-
郑州锐创-005-04-补 01 号),补充修改如下:
    将原协议第一条的名称由“换股期限”修改为“换股期限及换股条件”,并
在原有内容基础上补充增加如下内容:
    乙方(山西证券)同意在原协议约定的换股期限内,当龙成集团出现违约(包
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约定足额支付任一期回购款及相关利息)情况时,乙方(山西
证券)应当于上述违约触发日起每 10 个自然日向龙成集团及甲方(郭秀梅)等
相关方发出书面催收通知,连续 3 次催收龙成集团或担保人未履约的,乙方(山
西证券)应通过提起司法诉讼等方式进行资产保全。在资产保全前,乙方(山西
证券)不可行使原协议约定的换股事项。


    四、关于本次股票收益权转让、回购及换股、质押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西证券-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补充合
       同》;
   2、《郭秀梅股票质押合同补充合同》;
   3、《山西证券-郭秀梅可交换股票换股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