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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东莞分公司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2018-05-2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东莞分公司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8年05月24日召
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东莞分公司办理国内保理业
务的议案》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东莞分公司本次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将加速资金周转,保障东莞分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东莞分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
益。本次保理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东莞分公司办理国内
保理业务。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东莞分公司
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