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09-14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8年09月13日召
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路
畅电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审核。
公司与深圳市昆石财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石财富”)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本公司持有深圳市路畅电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路畅电装”)70%的股权转让给昆石财富。本次交易由路畅科技与昆石财
富双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协商估值,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为
9,000.00万元(“元”指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因此对应本公司转让比例确定交
易价格为6,300.00万元。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股
权转让事宜为双方协商定价,定价方法合理,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控
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