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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2018-11-0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8
年11月0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聘任深圳市路
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审议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薪酬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1、经查阅熊平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熊平先生具有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
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行为,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
罚和惩戒,同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要求,其
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熊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熊平先生的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该薪酬方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