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6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0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89 元/股。
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6,700,0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
保荐费人民币 31,229,4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75,470,600.00 元。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2,082,6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617,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88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以及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本息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
排全部使用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账户:
4425010000110000035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账户:
39020188000180876,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 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五、备查文件
1、光大银行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解约申请书
2、建设银行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