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之核查意见2018-11-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路畅科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0 号)核准,由本保荐承销机构采用网
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89 元/股。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该公司实际已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共募集资金 206,700,000.00 元,
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31,229,4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75,470,6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 42,082,6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617,400.00 元。上述资
金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882 号”验资报告。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16,461.96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目前,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金额(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75,470,6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减扣手续费净额 85,410.48
减:已使用金额 175,556,010.48
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服
务平台项目”的建设。其中,“营销服务平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935.76 万
元,该项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
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11,526.20 万元,该项目目前尚未完成。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该项目的前期投资主要为该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了部分自
有资金的置换。由于后续投入资金来源依旧是自有资金,该公司根据自身资金情
况,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的完工日期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
该募投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施工设计、施工招标手续办理以及部
分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工程等建设工作,累计投入 15,261.51 万元。项目总体建
设尚未完成。
3、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导致公司产品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东莞生产基地的
产能及配套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该公司研究及审慎评估,拟终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
4、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是该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持续投入,不会对中小
股东的利益造成侵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终止募投项目
“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不会对募集资金产生影响。
五、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
低公司的投资风险。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
州生产基地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田韶鹏、陈琪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终止募投项目“100 万台汽
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实施“100 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的审议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路畅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此外,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提请投资者关注。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路畅科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潘青林 _____________
丁一 _____________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