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严格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
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时间 届次 议案审议情况
号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1 2018.3.19
十六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 2018.4.25 7、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8、 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
案;
9、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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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的议案;
3 2018.05.21
一次临时会议 3、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杨成松薪酬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魏真丽薪酬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4 2018.08.23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次临时会议
1、 关于公司郑州分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5 2018.09.13 2、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路畅电装科技有限公司
三次临时会议
股权的议案
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
第三届监事会第
6 2018.10.24 议案》;
四次临时会议
2.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审议《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7 2018.11.21
五次临时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东莞分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
案》
1、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第三届监事会第 冶金废渣超细粉环保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8 2018.12.11
六次临时会议 2、 关于公司与郑州市路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9 2018.12.21 1、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七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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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股东大会共4次、董事会会议共13次,对会议召
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
经营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及发表的监事会意见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
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
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行
为,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
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审议了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包含季报、半年报、年报),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
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
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往来,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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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
保事项。
6.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翻阅了募集资金账户对账
单,听取了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8年度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已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
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
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
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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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