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召
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
与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证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即将审议
的以上议案进行了提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审计资格,具有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公司 2019 年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与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日常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与西峡龙成铁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
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
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