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郭秀梅 张宗涛 彭 楠 田韶鹏 陈 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蒋福财 朱玉光 胡锦敏 熊 平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