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9-10-2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署:
郭秀梅 张宗涛 彭 楠
田韶鹏 陈 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蒋福财 朱玉光 胡锦敏
熊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