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6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 2019 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
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 2019 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晟丰达”)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金额不超过 6600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9 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5)。
目前,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晟丰达销售公司生产的汽车
电子产品金额即将达到预计金额,当前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需要补
充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9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充预计 2019
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
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补充预计金额为 2900 万元,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
产比例的 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
审批的标准,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预计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9 年 5 月 21 日 上 年 发 生
关 联 交 关 联 关联交 关 联 交 易 补充预计金 -2019 年 11 月 30 金 额
易类型 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 日发生金额 (2018 年
度)
向
关 联 人 晟 丰 汽车电 参考市场 608.73
2900 6008.92
销 售 产 达 子产品 价格
品
(三)2019 年 5 月 21 日-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额占同类
易类别 人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金额差异 索引
业务比例
(%)
(%)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26 日披露于
向关联 巨潮资讯网
晟丰 汽车电
人销售 6008.92 6600 91.04% 8.96% (www.cninf
达 子产品
商品 o.com.cn)公
告编号为:
2019-025 的
公告
合计 6008.92 6600 / /
目前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鉴于晟丰达根据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车厂生产情况大幅度增加了采购量且公司原预计的 2019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年度与晟丰达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截至时间为 2019 年年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度股东大会召开,按照目前交易进度,实际发生金额会超
出预计金额,因此,需要补充预计 2900 万元。
目前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鉴于晟丰达根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据 车 厂生 产情 况大 幅度 增加 了采 购量 且公 司 原预 计 的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2019 年度与晟丰达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截至时间为 2019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按照目前交易进度,实际发生金额
用) 会超出预计金额,因此,需要补充预计 2900 万元。公司依
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及时补充预计,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后截至本公告日与同一关联方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注册地 法定代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表人
一般经营项目是:车联网技术服务;车联
网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智能手机、
车载导航的研发与销售;汽车电子产品、
深圳市宝安区 导航定位仪、数字仪表、汽车空调系统及
松岗街道潭头 部件、汽车辅助驾驶系统、胎压监测系统、
社区芙蓉路9号 裴连伟 行驶记录仪、车用摄像头、车载智能通讯 1000万元
二 期 4 号厂 房 系统、车载信息服务系统的研发与销售。
101 (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智
能手机、车载导航的生产。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净利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65.54 734.15 -68.61 535.39 -388.52
2019 年 11 月 30 日 5,573.12 5,729.92 -156.80 9,240.82 -88.19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入股晟丰达,取得晟丰达 30 %的股权,成为晟丰
达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晟丰达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转让参 股子公 司深 圳市晟 丰达科 技有限 公司股 权的 公告》 公告编 号为:
2019-058。该交易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晟丰达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仍构成
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
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
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
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
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采购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拟与晟丰达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利用其对前装产品市场的理解、对前
装产品的规划、定义能力及其在前装车厂销售渠道的经验和优势。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
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
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
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对公司独
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交易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2019年度向晟丰达公司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在原预计
的金额基础上补充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公允性向管理层进行了问询。我们认为,公司与晟丰达公
司的关联交易经事前审核,为当前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该关联交易内容合法,定价遵循公允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
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