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2-1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拟于 2020 年
02 月 18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补充预计公司 2019 年度与晟丰达科技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证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即将审议
的上述议案进行了提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与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