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