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13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自2018年5月21日起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本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积极认真的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充
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参加了会议。本人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审
议议案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有决议项均以赞成票一致通过,没有出现投
弃权票、反对票以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
人均以通讯方式列席了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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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
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1、2021年04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
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路畅智能增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且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1 年 05 月 2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08 月 30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与关联方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均为同意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形,具体独立董事意见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
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2021年度,本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3次,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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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
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拟
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
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完善了公司
的财务管理,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查阅公司资料等,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审议议案时,尤其注重对公司的财务管理、
审计工作和内控制度的了解。在年报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积极与
公司财务部门联系,跟进年报编制进度和了解年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
报告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对于公司的关联交易、抵押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及事前认可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门
的工作进行了现场了解和调查,重点了解公司发展的现状、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财务状况,
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同时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管人员作
深入探讨。凭借在会计学领域的多年经验,积极对企业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建议和
意见,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力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更大发挥内部审计的功能,促进了
企业的财务运作的合理化、规范化。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会议沟通、发放资料、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汇报
公司的生产经营与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董事会办
公室能够及时提供我们所需的相关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我们开展工作,不存在影响我们发
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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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勤勉独立,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于需要审议
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谨慎地发表自己的意
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谨慎的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
2、持续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
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信息披露的及
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3、加强自身学习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重点加强了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及时了
解监管动态,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原则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运用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好全体股东。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 琪
2022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