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3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
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
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导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证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即将审议的以上议案进行了提前审核,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 2022 年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
易原则,公平、公允、合理,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
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