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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独立意见2022-04-1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的独立意见


      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畅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中审议的《董事会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中联重科向路畅科技除中联重科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的部分要

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8,596,000 股,占路畅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3.83%,

要约价格为 21.67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2 年 0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04 月 29 日止,收

购人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价款。若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

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所

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以及结合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

    鉴于路畅科技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较要约收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建议路畅科技股东根据

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

股东的报告书>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