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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5-1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唐红兵先生、蒋福财先生、朱君冰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时审议了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审议通过了

聘任蒋福财先生为总经理、聘任李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同时审议了以上高管的

薪酬。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以上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公司本次补选及聘任的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

禁止任职的情形,以上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行为。

    2、 相关人员的提名、补选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法有效。

    3、 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本次会议补选的董事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方面具备公司相应岗位的任职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补选唐红兵先生、蒋福财先生、朱君冰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蒋福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柳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于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此次审议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薪酬及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薪

 酬标准是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

 员岗位职责等因素而确定的,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审批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审议的薪酬事项。

三、 关于公司修订《现金分红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 《现金分红制度》 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修订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指引进行相应的修订,制度的修订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修订程序合法,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执行,我们同意本次制度修订。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