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03月29日
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导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证的立场,就本次
董事会即将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初步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
格作为交易原则,公平、公允、合理,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进行审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
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韶鹏 陈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