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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崇达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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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
损失模型”,可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
产信用风险。
    3、新金融工具准则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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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新金融工具准则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
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
的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
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
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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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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